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5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化妆品类)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197号 |
金寨县秋子化妆品店经营无中文标签、未经备案的化妆品及采购化妆品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金寨县秋子化妆品店 |
92341524MADG1L972R |
孙先福 |
经营无中文标签、未经备案的化妆品及采购化妆品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2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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