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8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药品、医疗器械类)(一)

2024-08-20 15:42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4]1339号

金寨县锐明眼镜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金寨县锐明眼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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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伦炯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3、没收违法所得15元;4、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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