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寨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4-08-29 15:14来源:金寨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直属学校: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教育局     中共金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寨县财政局

2024829

 

 


金寨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教育强县的重要力量。为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结合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教师需求情况,就我县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紧紧抓住突出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加强区域协同,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实现全县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

二、目标任务

乡村教师队伍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学校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得到全面落实,到2027年,全县中小学校全部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现一支部一品牌,形成全域党建品牌集聚效应。动态调整中小学编制,教师编制配备不断优化。教师老龄化现象得到改善,到2027年,40周岁以下教师占比达到50%以上。教育布局结构趋于合理,教育人才结构与教育布局结构更趋协调,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符合中小学课程设置的要求,到2027年,新增农村全科型教师500余人;从事专业教学的专兼职教师比例达到1:1,学科结构进一步优化。城乡布局日趋协调,城乡一体配置渠道逐步畅通,教师资源实现优质均衡,到2030年,实现县域内高中进城、初中进镇,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再减少30个。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知识更新机制逐步健全,乡村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大幅提高,到2027年,乡村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到2030年,达到92%。教师职业成长通道不断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实现高质量发展。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工作条件不断改善,经济待遇逐步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三、主要举措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教,营造和谐教育环境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教师教育培训必训内容,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利用网站、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和平台,开设宣传专栏,发挥好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教职工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人翁作用。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教师救济渠道的畅通。探索设立教师法律服务或援助机构,为教师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

3.依法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严格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把好教师招聘准入关口。对从教人员的教师资格实行定期核查,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品德修养

4.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乡村学校党组织建设,按照一校一案原则,选优配强乡村学校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推动乡村学校党组织与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推进示范性标准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乡村学校思政教师队伍。吸收发展条件成熟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师德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教育;挖掘身边教师的先进事迹,正面宣传引导;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提高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制。各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人盯人、多对一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责任链条。引导教师立足乡村大地,厚植乡村教育情怀,在乡村振兴主战场建功立业。注重发挥乡村教师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塑造新时代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6.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严惩。

(三)深化教师管理改革,推动城乡教师一体流动

7.优化编制配备。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编制总额内,按照学校布局、班额、生源、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实际,统筹分配编制和岗位。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保障临时用编需求。

8.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不断完善包括师德、资格、编制、招聘、调配、培养、考核、奖惩、待遇等在内的教师队伍管理体系,稳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和三权统一改革。盘活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师资源一体化均衡配置。通过选调考试、平行流动、任职调动、支教、跟岗学习等多种方式,从师资富余学校向紧缺学校有序交流教师,推动城乡教师一体流动。通过进修、转岗培训促进富余学科教师向紧缺学科教师转移,及跨学科、跨学段转岗任教,缓解学科教师短缺矛盾。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超编学校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可以从现有人员中跨校结构性调整,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教师队伍增添优质新生力量。从严控制县外和系统外非紧缺学科教师调入。

9.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教师因病失能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四)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激励教师投身乡村教育

10.探索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制度。加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采取定期交流、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同一法人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将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或支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鼓励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开展结对。

11.实施乡村教师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继续实行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在岗位结构、发表论文、表扬选树、专业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建设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和教师团队。在乡村中小学遴选优秀教师、班主任、校(园)长,激励广大教师投身乡村教育,争做教育家精神的弘扬者、践行者,努力成为教育家型乡村教师、班主任、校(园)长。

(五)完善培养培训机制,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12.强化职业培训。构建完善国培、省培、市县培、校本研修等分级分类培训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开展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研修,实现乡村校长全员多层次培训。举办乡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注重开展走出去培训。严格培训管理考核,积极促进培训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机制,鼓励以赛代训”“以赛代练。拓展教育数字化新赛道,赋能乡村教育发展。开展智慧课堂大比武,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智慧课堂在教学中常态化应用水平,加快构建金寨数字教育新生态,确保全县智慧课堂应用达到和超过省市应用指标。

13.搭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发挥优质学校在教学、教研、培训等方面传帮带作用,建立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齐步走的机制。加大送教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即三名)走进乡村学校讲学交流,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项目、乡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培训计划。建设三名工作室等专业发展平台向乡村倾斜,实现乡村青年教师加入各类专业发展平台全覆盖。

14.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大幅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学历层次。2027年,幼儿园教师基本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基本一致;乡镇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幼儿园教师本科学历占比不断提高。

(六)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建强乡村学校管理队伍

15.加强乡村学校班子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乡村学校领导人员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完善学校领导人员考核管理与优胜劣汰机制,修订《金寨县学校领导人员量化考核办法》,全面完成学校班子成员量化考核工作。继续开展乡村学校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完善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乡村学校班子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到2027年,培养2-3名省级名师、20-30名市级名师、150-200名县级名师、6名县级名校长。

16.完善校长选拔聘任制度。全面推行乡村学校校长聘任制和任职交流,健全乡村学校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奖惩和待遇的重要依据。乡村中小学校长每届任期5年,在同一学校受聘相同职务一般不超过两届。校长的交流坚持有利于实现教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利于校长长远发展的原则,合理、有序地进行。鼓励城镇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受聘。

(七)落实待遇保障,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

17.选树优秀教师。在评先评优、表扬选树时,向乡村教师倾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培训机会和荣誉表彰。挖掘、宣传乡村教师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18.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绩效工资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学校、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继续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好乡村教师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及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继续推进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从教、流动、支教的居住需求。

(八)加强人文关怀,优化乡村教师发展环境

19.弘扬乡村教育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关注乡村教师思想心理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乡村各种文化活动,主动融入当地百姓生活,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服务慰问活动。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婚恋问题,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帮助他们幸福成家、美满生活。

20.关心关爱离退休教职工。健全和完善乡村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机制,提高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工作水平,关心关注他们的身体状况和思想状况,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敬老助老活动,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主体。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县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和人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把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作为乡镇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考量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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