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安徽九睿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安徽九睿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安徽九睿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2、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F区商业HA101
二、 基本情况
根据采购人反映并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在2024年8月2日开展的金寨县政府食堂厨具、餐具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CG-XS24161)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以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导致公司财务出现较为严重的债务危机为由,主动书面放弃成交资格,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法情形。以上事实有采购人弃标函、询问笔录等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四、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作出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成交金额749998.00元)千分之七的罚款,计人民币5249.99元的行政处罚。
五、 处罚日期: 2024-09-10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金寨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宋股长
3、联系电话: 0564-735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