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燕子河镇龙马村中国科大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项目)天线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金征补安置〔2024〕第6号)

2024-09-13 08:22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依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金征预告〔20245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燕子河镇龙马村佛顶寨组集体土地1.8296公顷(27.444亩)金寨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佛顶寨组农村道路,南至佛顶寨组林地,西至佛顶寨组林地,北至佛顶寨组林地。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燕子河镇龙马村中国科大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项目)天线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公共事业建设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1.8296公顷(27.444亩)其中:农用地1.8296公顷(27.444亩)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执行。其中: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为47206/亩;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执行。涉及乔木林地1.8296公顷27.444亩),相关补偿费用后期均补偿至相应具体所有权人

(三)农村村民住宅。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五、社会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六政〔202428号)规定执行,本次征收土地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缴费补贴范围。缴费补贴标准按金寨县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46890/亩执行,筹集标准按照金寨县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0.7倍执行,相关费用由燕子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其他事项

(一)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燕子河镇龙马村佛顶寨组范围内,采用政务、村务公开栏张贴等进行公告,并在金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jinzhai.gov.cn/发布,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为燕子河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燕子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灿;电话:17681045580)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燕子河镇人民政府将书面通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补办。通知补办后仍不办理的,补偿登记事项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定。

(三)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异议的,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燕子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灿电话:17681045580提出。相关土地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四)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金寨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

(五)本次土地征收范围和面积以最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六)燕子河镇人民政府将于20241019日后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附件:燕子河镇龙马村中国科大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项目)天线项目位置图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24913    


燕子河镇龙马村中国科大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项目)

天线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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