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寨县文源文体用品经营部的行政处罚结果

2024-10-28 16:22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内容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1 金文综罚字〔2024〕24号 个体工商户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 金寨县文源文体用品经营部 92341524MA2U747Q49 陈** 2024年10月12日15时10分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营业场所书架上发现售卖有名为《涂色本》的出版物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版权页及码洋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同时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皖新出字〔2020〕34号)第五部分第9项对应的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没收出版物4册(《涂色本》)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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