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寨县疯狂儿童玩具店的行政处罚结果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内容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金文综罚字〔2024〕30号 |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 金寨县疯狂儿童玩具店 | 92341524MADRN5HY06 | 林* | 2024年10月30日15时05分至15时15分,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营业场所书架上发现2个售卖黄色外包装的文魁地球仪,该地球仪上标注的ISBN码在PDC平台上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疑似侵权出版物。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警告;2、没收侵权复制品(文魁地球仪)2个 |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