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嘉盛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评估的函
金寨嘉盛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专家组的技术评估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技术评估。
二、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预期本轮审核后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你公司应按照审核报告9个无/低费方案,1个中/高费方案实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方案,实现预期目标。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完成后,请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验收。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