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金政秘〔2024〕148号
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短收等原因,需要对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县本级预算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提出以下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
(一)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四款和第六十九条规定:“地方财政预算需要增加举借债务额度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预算管理规定,一般债务及专项债务收入和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调整事项
2024年,省政府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14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91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底,省政府代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0147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377万元、专项债券89100万元。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结合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投资需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别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1.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377万元。分别用于张湾燕湾道路工程70万元,金刚台路(金岭路至金业路段)工程360万元,金寨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1586万元,天堂寨镇马石路口至天堂寨景区大门连接线安保防护项目120万元,X226永佛至长山冲段道路升级改造项目259万元,流波䃥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195万元,六安瓜片茶研学综合体配套项目280万元,经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5507万元,2024年麻埠响洪甸村、全军熊家河村、铁冲高畈片区、古碑宋河村等四个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4000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9100万元。分别用于现代产业园区棚改六期(二期)5100万元,现代产业园区棚改六期(三期)17900万元,金寨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00万元,金寨县城区防洪抗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6000万元,金寨县两源两地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6500万元,史河(金寨段)防洪提升工程项目83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42000万元。
(三)调整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债券资金安排情况,拟对县本级预算收支作以下调整:
1.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拟将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从2023年1613118万元调整到2024年17145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204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94144万元。截至2024年9月底,全县实际债务余额16417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0801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33735万元。按照财政部债务风险指标计算方法及预警规则,预计今年政府债务率为189.4%(政府债务余额164.17亿元/综合财力86.68亿元),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
2.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377万元,需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377万元,调增金额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同时,调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12377万元,分别列入“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1586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195万元、“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科目4000万元、“2130142-乡村道路建设”科目609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120万元、“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586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9100万元,分别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11023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23000万元、“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66100万元。同时,调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89100万元,分别列入“21216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3000万元、“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6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短收收支调整
(一)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九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调整事项
2024年,因钼矿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无法实现,以及平台企业关停、利废企业规模压减等原因,税收收入较年初预算短收37000万元,需相应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37000万元。另外,由于今年可盘活政府资产资源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80000万元,导致年初预算通过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安排的支出无法实现,需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0000万元。
(三)调整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短收收入情况,拟对县本级预算收支作以下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0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60000万元、非税收入6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税收收入37000万元。分别从2024年政府收入科目“10101-增值税”调减5700万元、“10404-企业所得税”调减30300万元、“10107-资源税”调减400万元、“10114-车船税”调减1900万元、“10119-契税”调减3000万元;10110-房产税”调增1100万元、“10118-耕地占用税”调增3200万元。调减调入资金80000万元,从2024年政府收入科目“110090103-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减80000万元。
同时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000万元,分别从“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调减3500万元、“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调减2000万元、“206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调减1500万元、“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调减4000万元、“2080699-其他对企业的补助”科目调减70000万元、“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调减1300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调减400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调减1500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调减2800万元、“2130142-乡村道路建设”科目调减3500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科目调减1500万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科目调减1500万元、“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调减2000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调减3000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调减185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短收收支调整
(一)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九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调整事项
2024年,因房地产市场低迷,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及预期,以及补充耕地交易指标收入不再作为收入缴库,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6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增加46000万元;需相应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4000万元。
(三)调整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短收收入情况,拟对县本级预算收支作以下调整:
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60000万元,分别从2024年政府收入科目“103014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1000万元、“10301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58000万元,“103015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减1000万元,“1100902-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调增46000万元。同时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14000万元,分别从“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2000万元、“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00万元、“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1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短收收支调整
(一)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九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调整事项
2024年,因可盘活政府资产资源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短收,较年初预算减少80000万元。
(三)调整方案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县本级预算收支作以下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减收80000万元,从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060198-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调减80000万元;同时调减“23008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科目80000万元。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