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本级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公告
我县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运营遵照“管办分开、租补分离”的原则,由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负责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工作。凡有需求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均有承租资格,可按规定申请入住。承租期间请各承租人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依规使用公租房。详细情况请见附件《金寨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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