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安局办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事项流程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受理部门:金寨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二、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带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办结:出具户口簿。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或政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四、所需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婚生的提供,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婴儿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提供)。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