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

2025-01-17 11:42来源:金寨县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2. 事项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3. 办理材料

《安徽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材料

4.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5.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6. 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7.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9. 办理机构及地点

金寨县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10. 咨询查询途径

0564-7356656

11. 监督投诉渠道

0564-735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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