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2. 事项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3. 办理材料
《安徽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材料
4.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5.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6. 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7.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9. 办理机构及地点
金寨县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10. 咨询查询途径
0564-7356656
11. 监督投诉渠道
0564-73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