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1.《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皖残联〔2013〕55号)。
二、承办机构
金寨县残联
三、服务对象
全县残疾人
四、服务条件
按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
五、服务流程
见具体通知
六、服务时间
见具体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金寨县残联
电话:0564-7350200
九、办理地点
金寨县江店新城区金叶路残联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