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1月26日-2月7日)。
监督联系电话:0564-7356750(县乡村振兴局)、12317(防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
通讯地址:金寨县梅山镇莲花山路乡村振兴局办公楼。
电子邮箱:ahjzfpb@126.com。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金寨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金寨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
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
实施地点: |
全县 |
实施单位: |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
主管部门: |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
项目负责人: |
王平 |
实施期限: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二0二四年一月
金寨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小额贷款贴息
二、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资金。
三、资金规模
项目资金共9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10500万元,省级资金2449500万元。
四、项目实施地点
全县
五、项目建设内容
六、实施期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七、绩效目标
通过政府提供贴息贷款,使有自我发展能力,有一定种养之技的脱贫农户和监测户充分享受党的扶贫政策,提高和拓展脱贫户和监测户通过产业增收致富的能力防范返贫。全县受益贫困户1.1万户以上,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八、联农带农
通过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种植业、果业、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帮扶效果好的各类产业贷款,按每户最高5万元进行贴息70%,推动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
九、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
属于到户类资产,确权到户。
十、项目业主单位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十一、项目责任人
王平
十二、举报电话
12317、0564-735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