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督导工作结果
深化督导评估。落实党政教育主体责任,继续做好2023年度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县级自评和市级复评相关工作,制定53个县直单位和23个乡镇2024年度教育工作考评细则,上报县委督查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部分县督学,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督学和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专项督导,围绕“双减”、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校园安全等工作开展重点督导,将“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发挥好“双减”特约监督员职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活动,巩固“双减”三周年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