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二)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5]1004号 |
金寨县合一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金寨县合一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341524MA2N0B9F1L |
王娜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8条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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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5]1005号 |
金寨县金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县金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9134152466949716XP |
徐生岩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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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5]1006号 |
金寨震南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震南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91341524MA8NACKFXX |
万厚敬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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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市监处罚[2025]1007号 |
王承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王承红 |
92341524MA8NP6HQ6T |
王承红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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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市监处罚[2025]1008号 |
金寨县红色經典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县红色經典饭店 |
92341524MA2TTQXJ1P |
闵毅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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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市监处罚[2025]1009号 |
金寨县大团圆酒家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金寨县大团圆酒家 |
92341524MA2TPGAD78 |
许丽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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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市监处罚[2025]1010号 |
林承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林承新 |
92341524MA2QGT6840 |
林承新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5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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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市监处罚[2025]1012号 |
金寨县和晟商贸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和晟商贸经营部 |
92341524MA8PJ9F40R |
肖邦权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的规定,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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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金市监处罚[2025]1013号 |
金寨县正扬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正扬生活超市 |
92341524MA2WU3QJ2K |
程学杰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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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市监处罚[2025]1014号 |
金寨县家佳乐超市橘子洲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家佳乐超市橘子洲店 |
92341524MA8Q40L43L |
陈大萍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0.7元,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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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市监处罚[2025]1016号 |
金寨县新之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新之源超市 |
92341524MA2URD2L58 |
芮晓炜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1元,罚款24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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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市监处罚[2025]1017号 |
金寨县兴隆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金寨县兴隆超市 |
92341524MA2QHBUD4P |
黄朝军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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