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5〕57号),收回铁冲乡原长河小学1546.7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收回地块所在宗地位于金寨县铁冲乡长河村,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国用(90)字第550012号,证载土地面积2085平方米,本次收回该宗地其中的1546.7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