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卫健委行政给付目录清单(继续有效)
事项类型 | 公开事项内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投诉电话及网上投诉方式 |
行政给付 | 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颁布,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修正)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审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材料的真实性。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和抚恤。 4、事后监管责任:定期对相关人员领取补助和抚恤金情况进行核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和抚恤的; 3、未按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金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5、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过程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结果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行政审批部门,卫健部门 |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 |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7356928; 网上投诉渠道: 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sjxx/index.html |
民生工程医疗救治艾滋病项目 | 《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审查。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并组织救治。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治疗、回访。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审查。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并组织救治。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治疗、回访。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过程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结果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民生工程医疗救治结核病项目 | 《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审查。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并组织救治。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治疗、回访。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审查。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并组织救治。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治疗、回访。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过程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结果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乡村医生退出生活补助 | 金寨县乡村到龄自愿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金卫办〔2014〕20号)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审查。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标准给予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向财政局提供人员名单,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审查。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并组织救治。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治疗、回访。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过程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结果信息自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