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金农(种子)罚〔2025〕1号(与双公示同源)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金农(种子)罚〔2025〕1号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农(种子)罚〔2025〕1号 | 当事人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 | 解XX | 解XX | 现查明,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解XX在绿色农资示范店里经营的“荃优801”和“冈优458”两种杂交水稻种子未按规定备案。 | 对解XX:处22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参照《安徽省农作物种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支付平台系统缴纳罚款。 |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26日 | 已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