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汤家汇镇金寨县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外围“2023·9·22”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4年9月28日)
2023年9月22日上午8时40分许,金寨县汤家汇镇金寨县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外围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致人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16〕39号),金寨县汤家汇镇金寨县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外围“2023·9·22”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9月22日,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评估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闵远银任组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邓延凤任副组长,县总工会、公安局和应急局等有关人员为成员。评估组依据经《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矿区外围“2023·9·22”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金政秘〔2023〕192号) (以下简称“批复意见”),从事故责任追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批复意见》印发后,金寨县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处理落实情况
1.史*,金寨县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24年1月8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处人民币19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应急罚〔2024〕2号)。2024年3月15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2.李*声,金寨县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安全员。2024年1月8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处人民币23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应急罚〔2024〕3号)。2024年3月15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3.刘*,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3年12月12日,汤家汇镇党委政府给予提醒谈话(汤谈〔2023〕10号)。
4.夏*天,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2023年12月12日,汤家汇镇党委政府给予提醒谈话(汤谈〔2023〕11号)。
5.王*光,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2023年12月12日,汤家汇镇党委政府给予提醒谈话(汤谈〔2023〕12号)。
(二)相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处理落实情况
1.金寨县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单位,2024年1月8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其处人民币币3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应急罚〔2024〕1号)。截止2024年9月1日,罚款尚未缴纳。
2.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14日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金寨县元一冬瓜山铅锌矿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采取措施切实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汤家汇镇人民政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宣教培训,认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评估意见
综合评估后认为,《批复》印发后,金寨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组织开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照事故主要教训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整改,事故责任追究与防范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夯实安全发展理念。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一线劳务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及冒险作业的行为。
(二)重视安全教育。企业要重视施工现场一线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具体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别是一些关键致险因素和环节,要确保施工人员清楚知悉岗位作业风险。
(三)压实监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细化日常监管事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