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汤家汇“9·28”一般触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11-30 08:14来源:金寨县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41130

 

2023年9月28日上午10时40分许,金寨县汤家汇镇街道村下马台居民组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1639),金寨汤家汇“9·28”一般触电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1129日,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评估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春辉任组长,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邓延凤任副组长,县交通局、总工会、发改委和应急局等有关人员为成员。评估组依据经《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汤家汇“9·28”一般触电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金政秘〔2023230) (以下简称批复意见),从事故责任追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批复意见》印发后,金寨县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处理落实情况

1.*:合肥华银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4123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处人民币69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应急罚〔20245号)。2024130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2.*:华银电气公司副总经理。2024123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处人民币31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应急罚〔20246号)。2024130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3.*友:华银电气公司班组长。2024123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处人民币2380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应急罚〔20247号)。2024130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4.*江: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4229日,中国共产党金寨县汤家汇镇委员会给予提醒谈话。

5.*: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4229日,中国共产党金寨县汤家汇镇委员会给予提醒谈话。

(二)相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处理落实情况

1.合肥华银电气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单位,2024123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给予处人民币3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金应急罚〔20244号)。2024130日,罚款已缴纳到位。

2.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202437日下午,金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已约谈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3.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527日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合肥华银电气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规范标准要求,充分认识到电力作业领域的高风险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高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四是要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构建风险查找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规范现场监管,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坚决制止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二)汤家汇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一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在特殊重要时段要亲自带队,开展隐患排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二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各行业领域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对于点项目、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等要及时跟踪调度解决三要加强项目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涉及电力、登高、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督促企业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培训,按规范开展现场作业。

(三)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共金寨县委办公室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安全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金办〔2022〕42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皖安〔2023〕16号)文件规定切实履行好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电力企业作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二要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行业监管部门协作,对于重要项目涉及电力施工内容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其他有关公司:安徽六安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金寨境内电力线路迁改项目和其它建设施工项目各施工单位源头安全管控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分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工程规范标准要求,充分认识电力作业领域的高风险性,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安全隐患和违规、冒险作业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整改,立即消除。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提升监理能力,规范监理程序,强化现场监管,确保及时发现、坚决制止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

四、评估意见

综合评估后认为,《批复》印发后,金寨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组织开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照事故主要教训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整改,事故责任追究与防范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夯实安全发展理念。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一线劳务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及冒险作业的行为。

(二)重视安全教育。企业要重视施工现场一线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具体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别是一些关键致险因素和环节,要确保施工人员清楚知悉岗位作业风险。

(三)压实监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细化日常监管事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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