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耕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综合提升乡村振兴“活力值”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县农村耕地保护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资源基础。全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实现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双赢”,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耕地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确实存在着您提出的在农村耕地保护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家庭承包的大量耕地因闲置未耕而被废弃或抛荒;二是建设用地对耕地的需求量较大;三是自然灾害损毁了部分耕地;四是传统农耕精神日益缺失。
二、落实提案反馈问题的整改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调研,采取多举措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因耕地抛荒、水毁等形成林地和其它地类造成耕地流失的问题,我县近年来加大力度推进耕地流出整改,有效地遏制了耕地不断流失的情况,提高了全县上下对于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并严格监管。高质量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提升专项规划的精度和深度,促进资源合理集聚,从源头上严控耕地占用。牢固树立“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在用地报批前按要求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加大自然资源动态巡查频次,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三、落实提案建议的工作情况
(一)加大农村耕地保护力度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发〔2023〕7号)精神,围绕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健全共同责任机制、营造良好保护氛围、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等方面落实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化流转
近年来,我县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加强引导。进一步鼓励乡镇加强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的宣传,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适度规模化经营,破除“流转即失地”观念,加强社会化服务的普及,最大程度解决老、弱、无劳动力户的土地耕作问题。严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杜绝以指标、任务形式推动土地流转,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推行实物计租等方式,确保流转费用处于合理区间。二是建设平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利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土地流转动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做好风险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指导相关乡镇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鼓励乡镇通过平台发布供需信息,流出方、流入方通过平台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形成差异化的市场交易价格,充分保障流转土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三是规范流转。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农〔2023〕63号)的要求,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开展工商企业租赁土地风险排查。
(三)推进高标准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在完善管护机制方面,我县先后出台了《金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办法》《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五项制度的通知》,对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作出了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管护范围包括排灌系统、田间道路工程、工程管护等。下一步,将通过压实管护责任,严格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主体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发挥作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4-7356838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