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宇捷辰信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宇捷辰信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7060225;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南三路金梧桐产业园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电动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宇捷辰信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梅山湖路397号
四: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工程基本情况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梅山湖路397号,租赁安徽中环晶研新材料有限公司5#部分厂房,租赁面积约3000平方米。拟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撕碎机及辅助设备,建设电动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电动车塑料配件1000吨的生产能力。
六、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视为允许建设项目。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梅山湖路397号,安徽中环晶研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基本无土建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装修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固体废物尽量做到固废资源化。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破碎、撕碎位于密闭破碎间内,破碎作业过程破碎间均密闭,经破碎间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冷却循环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项目采用直接冷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在密闭袋装/桶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主要是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根据分区防渗原则,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处理,设置等效防渗结构层;对除重点防渗区外其它生产区域作一般防渗处理。
八、环境风险防范
厂区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配备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并定期应急演练。安排人员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进行检修;加强厂区火灾防范,配备消防应急物资等。
九、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宇捷辰信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