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非砂石类生产矿山产生的砂石料如何处理?
答
2023年4月10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规定:
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在其矿区范围内按照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剥离、井巷开拓、选矿产生的砂石料,应优先供该矿山井巷填充、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