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多用途混合产业供地?

2025-07-14 15:00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多宗土地可整体供应,单宗土地涉及多用途混合的,主要是明确主导用途之外的其他用途占比、出让年限和出让底价等。目前一些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




2021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办发〔2021〕51号)提出: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2023年6月1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提出:鼓励地方探索制定混合土地用途设定规则,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主导土地用途、空间布局及比例,完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单宗土地涉及多种用途混合的,应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土地使用年限,按不同用途分项评估后确定出让底价。

2024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探索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研究完善城市更新的土地和规划政策,允许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

2024年12月2日,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规定以下项目可申请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

1.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其他用途(不包括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2.利用铁路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开发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兼容一定比例其他功能,并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现有影院、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
4.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物流仓储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合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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