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9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药品、医疗器械类)(二)

2025-09-28 10:27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5〕1227号

六安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寨汤家汇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六安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寨汤家汇店

91341524MA2WJ1380T

许元红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2

金市监处罚〔2025〕1228号

金寨县今生缘大药房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金寨县今生缘大药房有限公司

91341524MA2RX7N862

王显旺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3

金市监处罚〔2025〕1234号

金寨县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金寨县民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91341524MA2WH2278C

赵婉婷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4

金市监处罚〔2025〕1235号

金寨县白塔畈镇桥店村卫生室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予以记录案

金寨县白塔畈镇桥店村卫生室

55183574134152412D6001

王万福

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予以记录

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予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九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5

金市监处罚〔2025〕1236号

金寨县白塔畈镇九树村卫生室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予以记录案

金寨县白塔畈镇九树村卫生室

55183551434152412D6001

吴海波

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予以记录

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予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九项的规定,处以警告。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6

金市监处罚〔2025〕1260号

金寨县长岭乡洪畈村卫生室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金寨县长岭乡洪畈村卫生室

55183269834152412D6001

邓少正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并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的规定,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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