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5〕168号),收回原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古碑中心所631.6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收回地块位于古碑镇街道,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金国用(2008)第0644号,证载面积1358.15平方米,本次收回该宗地其中的631.6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