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寨县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教督〔2025〕16号
关于印发《金寨县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
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直属学校、幼儿园:
经研究,现将《金寨县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教育局 金寨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4日
金寨县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精准对接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确保减免学前教育学前一年(即幼儿园大班阶段)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政策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扎实推进保教费免除工作,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减免范围
(一)实施范围
全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和经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以下统称“幼儿园”)。
(二)减免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幼儿:
1.本人在我县幼儿园大班就读;
2.已在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学籍登记,符合我县学前教育入园条件;
3.在本县内未享受其他同类保教费减免政策。
三、资金保障
(一)减免标准
按照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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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 |
民办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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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补助标准 |
类别 |
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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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特一类园 |
1500元/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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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类园 |
1300元/学期 |
市一类园 |
1300元/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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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类园 |
1100元/学期 |
县一类园 |
1100元/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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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二类及以下园 |
900元/学期 |
未参评园 |
900元/学期 |
上述补助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该类费用据实收取并单独公示。实际保教费收费标准未按办园等级执行的,依据现有收费标准进行补助。
(二)资金保障
1.资金来源。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占80%,省级补助资金占14%,县级配套资金占6%),所需资金由中央、省财政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保障,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拨付流程。县教育局于每年4月、10月前,审核确认本学期减免人数及所需资金,并向县财政局提交拨付申请;县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足额拨付至各幼儿园,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及教师工资及时发放。
3.补助方式。对因免除保教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按减免人数和对应标准全额补助,确保办园经费不降低。
(三)资金管理
1.建章立制。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统一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做到账目清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2.专款专用。减免保教费资金需专项用于补助幼儿园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3.规范核算。资金收支应规范核算,建立收支台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实施流程
(一)政策宣传。各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公示栏、班级群等渠道,向社会和家长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特别是需要补充收取保教费的民办幼儿园,要向家长说明政策实施的相关依据和执行情况。
(二)资格审核。每学期开学第1个月内,各幼儿园要根据入园幼儿实际情况录入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对于年满6周岁且已读过大班、仍需要在大班继续就读的,须相关部门出具延缓入学的证明,方可入园,并录入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
(三)公示公开。各幼儿园要在园内公示栏公示保教费减免名单,内容包括幼儿姓名、幼儿园名称、减免标准及金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教育局将通过县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对减免保教费园所的补助情况、人数、标准和金额进行公布。
(四)费用减免。幼儿园收到补助资金后,公办园要及时入账,并通知家长知晓;民办园要按照备案的收费标准精准测算需要补充收费的金额,及时召开大班减免保教费专题家长会,再次解读政策,并采取合理方式补充收取保教费。
五、风险防控
(一)资格认定争议风险
1.风险情形:留跳级入园、外县插班、流动人口入园时间不足整个学期。
2.应对措施:参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跳级的大班幼儿需提供教育、卫健等部门出具的留跳级必要性证明材料;外县插班幼儿须与原就读地对接,做好学籍转接工作;流动人口入园时间不足整个学期的,人随籍走,补助经费按照实际在园时间测算。
(二)民办园执行偏差风险
1.风险情形:民办园变相收取“服务费”“材料费”弥补减免损失,或对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
2.应对措施:将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民办园年检,每学期开展收费专项检查,曝光典型案例。
(三)资金拨付延迟风险
1.风险情形:财政资金调度不及时,影响幼儿园教师工资发放及正常运转。
2.应对措施: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资金,且优先保障需自聘教师的民办幼儿园和小规模幼儿园;建立资金拨付预警机制,县财政局提前测算资金需求,县教育局及时统计幼儿数,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账。
六、工作要求
在落实国家统一减免政策基础上,各校、园要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通过“减免+补助”做好兜底保障,确保政策覆盖无死角。县教育局将联合县财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每学期入园开展联合督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或违规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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