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6年网上申请公租房租金减免(补助)办事指南
为减少群众跑路,实现无纸化办公,群众可自行在网上申请公租房租金补助(注:需在租房合同期内申请)。
一、申请条件:公租房租金补助发放对象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城镇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等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具体标准及条件为:
(一)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城镇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县城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中心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唯一住房为D类危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征收的房屋实物安置的,按房屋征收补偿合同确定的安置面积认定;货币安置的,按征收补偿合同确定的被征收房屋面积认定);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拥有3万元以上机动车辆(营运车辆除外);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注册经营企业或持有企业股份;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办理录(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
2.申请人已办理录(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垂管单位或受省、市主管单位派遣长期在金寨工作的人员除外);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城中心城区内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户籍不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
2.申请人与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聘(任)用协议或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且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垂管单位或受省、市主管单位派遣长期在金寨工作的人员除外);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环卫企业、公交运输企业工作的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
2.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办理正式录(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
3.申请人连续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工作且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年满50周岁女性或年满60周岁男性除外);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商业、办公、厂房、自建等房产;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申请所需材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2.在有效期内完整的租房合同;
3.审核过程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2.企业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明细(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提供单位正式录用文件、社保明细);
3.在有效期内完整的租房合同;
4.审核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2.企业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明细(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人员提供单位正式录用文件、社保明细);
3.在有效期内完整的租房合同;
4.审核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2.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明细(年满50周岁女性或年满60周岁男性无需提供社保明细);
3.在有效期内完整的租房合同;
4.审核过程中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方式一:①打开金寨县人民政府网→②办事服务→③个人服务→④点击公租房→⑤点击金寨县⑥皖事通账号登录→⑦开始申请。
方式二:①打开金寨县国资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公租房租金补助申请→③复制申请链接打开→④皖事通账号登录→⑤点击新建开始申请。
办理时限:7—15个工作日办结
四、申请受理(办理)机构: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受理地点:网上受理、线下受理地址为江环北路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住房保障办公室
六、咨询电话:0564-7062798 监督电话:0564-7359232
七、注意事项
1、梅山镇青山、红河、潭湾、红村等社区居民,须在社区指导下网上申报。
2、浏览器版本要求: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推荐使用火狐(Firefox)浏览器,360等浏览器请使用兼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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