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安局办理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事项流程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2026-01-12 08:57来源:金寨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受理部门:金寨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由该机构持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发现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向该机构集体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办事流程:申请人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派出所当场受理并审查,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办理。 

所需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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