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金寨县困难精神残疾人住院康复救助办理指南及补助标准

2026-01-22 15:32作者:金寨县残疾人联合会来源:金寨县残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六安市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残联[2019]34号)

二、申报条件

  金寨县户籍持有精神残疾人证的困难精神病人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

五、办理流程

1、确定救助对象。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补助对象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同时出具残疾人证、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证明等材料,并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经乡镇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县残联审批并下发《六安市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住院通知单》。每份《六安市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住院通知单》限1名救助对象,一次使用,年内出院之前有效。

   2、住院就医。受助对象持有效的《六安市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住院通知单》,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就医;受助对象入院应按医疗机构正常的入院程序办理,签署《困难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知情同意书》,入院过程中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计入住院救助费用统一结算;项目定点医院应及时安排救助对象入院,缩短等候时间,免收挂号费;救助对象出院时,项目定点医院要配给至少可服用半个月的药物。

3、费用结算。项目定点医院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如实记录住院医疗费用;患者出院后,定点医院凭救助对象的《六安市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住院通知单》和费用明细清单,每季度末与项目执行县残联核定盖章确定,县残联统计人数和金额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根据各县区上报确认资金数,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转款至定点医院。对患者住院个人自付部分不足4000元的,按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额度予以救助,剩余的补贴资金用于扩大救助患者范围。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申请材料

1、《困难精神病人住院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2、残疾人证复印件;    

3、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证明;    

4、低保或贫困手册复印件;

八、补助标准

  4000/

九、联系电话

    0564-271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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