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金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报办理指南及补助标准
一、政策依据
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金寨县户籍或持有金寨县居住证的有康复需求的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三、办理时限
即办
四、办理地点
金寨县江店新城区县法院南侧六安市区域性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4楼综合服务中心
五、办理流程
1、残疾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等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附带儿童2寸照片2张,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定点康复机构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机构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3、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协议》签字盖章,由定点机构负责人与受助儿童监护人签字。
4、县残联审核资料后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儿童户籍地市或县级残联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并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5、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和服务手册交于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6、县残联及时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儿童康复救助”系统。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申请材料
1、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疾病诊断书;
3、2寸照片2张;
八、补助标准
1.全日制康复训练
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10个月康复训练(有寒暑假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课程时间延顺),每日总康复训练时不少于3小时,包含每日个训课不少于0.5小时(0-6 周岁儿童每周至少6次个训课,7-14周岁儿童每周至少5次个训课)。其中: 0-6周岁儿童17000元/人标准,7-14周岁儿童15000元/人标准,均包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
2.预约单训康复训练
对0-14周岁已入普幼、普小、普中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特校中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10个月康复训练(有寒暑假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课程时间延顺),每周5次个训课,每次康复训练课时不少于0.5小时,或每周个训课总课时不少于
2.5小时,不得在寒暑假集中训练。救助标准12000元/人,包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
3.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000元,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
九、联系电话
0564-271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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