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 二、实施(共同实施)单位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服务对象 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意的残疾人 四、服务条件 见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五、服务流程 1.县残联印发培训通知 2.辖区内符合条件残疾人按要求自愿报名参加 3.组织实施培训 六、服务时限 见年度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金寨县残联办公室:0564-271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