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县联合会商预测,预计1月22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累积和传输叠加影响,全市将出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为有效减轻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月22日22时启动Ⅱ级响应,现将应急措施要求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的固定源、移动源、施工扬尘源、重点用车单位等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
(2)城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3)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5)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6)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7)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8)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9)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10)加强城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11)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上述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2)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3)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5)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每日15时前将预警响应及采取措施等情况及时报送,直至解除预警。(联系人:储曼曼,联系方式:7068878,电子邮箱:2461214578@qq.com)
金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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