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下达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农村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3〕958 号)、《金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金住建〔2022〕55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乡镇排查、摸底、申报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补助标准、程序规范等核心内容,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执行标准
1.目标任务:2026年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定为8户,具体改造户名单及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附表),各有关乡镇需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推进改造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2.补助对象范围:明确限定为六类重点对象中的C、D级危房户,且此前未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具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这六类重点对象与《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范围保持一致,确保政策衔接统一。需特别说明的是,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属于六类重点对象”“房屋为C、D级危房”“未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三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其中C级危房指局部危险、加固即可保障安全的房屋,D级危房指整体危险、需拆除重建的房屋。
3.补助标准: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其中,拆除重建补助标准为2万元/户,维修加固补助标准为0.6万元/户,与2025年度补助标准保持一致,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符合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兼顾政策刚性与实操便利性。
三、申报程序
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202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申报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批”的流程规范推进,全程坚持阳光透明原则。具体流程如下:一是农户自主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房屋危险情况及改造意愿;二是村(居)委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对象的资格、房屋危险等级等进行核实,评议通过后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上报的申请材料及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乡镇范围内公示,并同步在县政务公开危房改造专题栏进行公示,扩大公示覆盖面;四是县级相关部门对乡镇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最终审批,确定改造名单。公示过程中若有异议,需及时核实处理,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纳入改造范围,整个流程与“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基本原则相契合,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四、注意事项
(一)改造质量要求。危房改造的核心是保障住房安全,改造后的房屋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是选址安全,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地基坚实、基础牢靠,房屋结构稳定,强度达到安全标准;二是抗震构造措施齐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抗震构件,确保符合抗震要求,契合《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的相关标准,提升农房防震减灾能力;三是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杜绝安全隐患;四是建筑材料质量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从源头保障改造质量。同时,为提升居住品质,改造后的农房需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兼顾安全保障与居住舒适度,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改造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兑现补助资金,具体时限如下:2026年3月30日前,所有改造户全面开工建设,各乡镇需督促农户及时启动改造,做好开工备案;5月30日前,完成总改造任务的50%,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不滞后;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危房改造任务,实现改造户住房安全达标;8月30日前,完成所有改造房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将补助资金足额打卡发放至改造户账户,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保障资金发放规范高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各有关乡镇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改造对象精准、任务底数清晰;严格规范公示流程,公示内容需完整、明确,公示期限符合要求,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改造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安排专人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质量问题;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将申请材料、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竣工验收报告等整理归档,确保全程可追溯。同时,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非危房改造相关支出,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姓名 | 改造方式(修缮加固或重建) | 贫困类型 | |||||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 农村低保户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 其他脱贫户 | 农村低保边缘户 | |||||
| 1 | 南溪镇 | 横畈村 | 张* | 重建 | / | / | / | / | 是 | / |
| 2 | 南溪镇 | 门前村 | 郝*义 | 重建 | / | / | / | / | 是 | / |
| 3 | 青山镇 | 汤店村 | 卢* | 重建 | / | 是 | / | / | / | / |
| 4 | 长岭乡 | 界岭村 | 喻*兰 | 重建 | / | / | / | / | 是 | / |
| 5 | 长岭乡 | 两河村 | 张*云 | 重建 | / | 是 | / | / | / | / |
| 6 | 槐树湾乡 | 万冲村 | 许*青 | 重建 | / | 是 | / | / | / | / |
| 7 | 吴家店镇 | 吴畈村 | 宋*刚 | 重建 | / | / | / | / | 是 | / |
| 8 | 全军乡 | 前龙村 | 邬*传 | 重建 | / | / | 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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