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双河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桃岭乡无派出所,由双河所承担此项职能)
二、办理条件:其他城市的居民在我辖区居住或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的。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登记录入
四、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居住地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