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金寨县青山镇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2025-03-27 21:56来源:金寨县青山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

二、办理条件:具有六安市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六安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维持721//月不变。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补差保持:A745//月、B540//月、C390//月。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维持756//月不变。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补差保持:A860//月、B690//月、C500//月。

依照《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金政秘〔2024121号),此文件202471日起执行。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示例样表:家庭经济状况相关情况.pdf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3.如属大病重残家庭还需提供:重特大疾病患者需要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诊断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与申请低保有关的材料。

五、办理流程: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乡镇民政业务经办部门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六安民政”、下载皖事通APP在“皖救一点通”模块进行线上申请。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民办〔202115号)规定执行。

六、动态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村(居)民委员会发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根据变化情况,作出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

七、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是否收费: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564-2702615

十一、办理地点:青山镇人民政府一楼为民服务大厅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0564-270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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