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后公开】金寨县关庙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批后公开(2018-2035)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乡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三章 乡域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四章 乡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第五章 乡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六章 乡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七章 集镇总体规划
第八章 集镇基础设施规划
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关庙乡社会经济发展及规划管理的需要,指导乡域内各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镇规划标准》,特编制《金寨县关庙乡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关庙乡域是指关庙乡行政区划所辖范围;关庙乡集镇是指本规划的集镇建成区及集镇基础设施覆盖的区域。
第三条.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本规划的有关条文。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007年)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7)《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3.1)
(8)《安徽省村庄规划标准》(2015.1)
(9)《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试行)》(2012年)
(10)《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11)《金寨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
(12)《金寨县关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金寨县关庙乡村庄布点规划(2016-2030)》
(14)《金寨县旅游发展规划修编(2014-2030年)》
(15)关庙乡人民政府有关意见和建议
(16)国家、省、市、县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的文件。
第五条. 规划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关庙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确定规划期限:
近期:2018-2023年
远期:2024-2035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规划范围主要分为两个层次:即乡域规划范围、集镇规划范围。
(1)关庙乡域行政辖区总面积167.8平方千米。
(2)集镇规划范围:规划用地范围北至银山村,南至与沙河乡乡界,东至大埠口村村界,西至仙桃村村界,总面积约311.2公顷。规划期末集镇建设用地范围77.8公顷。
第七条. 规划原则
(1)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3)要素集聚、集约发展
(4)突出中心,完善服务
(5)因势利导,分期建设
第八条. 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关庙乡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关庙乡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乡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九条. 城镇发展的目标
在本次规划中,关庙乡必须建立城镇新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立足金寨县,充分论证城镇发展的区位条件和自身发展的优势和制约条件,从而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调整城镇产业结构,以保证城镇向科学、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
第十条. 城镇化发展战略
关庙乡城镇化发展要采取“中心集聚、重点发展”战略。在关庙乡乡域范围内,关庙集镇和中心村是发展重点区域,应加强集镇和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吸引人口和农业生产要素集聚,逐步把集镇和中心村做大做强。
第十一条. 城镇化道路
(1)要走以现有城镇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为主导的“内涵式”城镇化道路。
(2)以关庙集镇为主导,走有重点的城镇化道路。
(3)在发展动力上,以内生型与外生型城镇化并重。
(4)在空间模式上,要走以集聚发展为主的城镇化道路。
第十二条. 乡域人口规模预测
近期(2023年):14140人;远期(2035年):13210人。
第十三条. 集镇人口预测
近期(2023年):5100人;远期(2035年):7160人。
第十四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城镇化水平为36%;远期城镇化水平为54.2%。
第十五条. 镇村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至本次规划期末关庙乡镇村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为1个中心集镇、4个中心村、13个自然村的三级乡域镇村体系结构。
“中心集镇”:关庙乡政府所在地,即集镇建成区。
“4个中心村”分别是:仙桃村仓房中心村、大埠口村三河中心村、墨园村万湾中心村、胭脂村河坪中心村。
“13个自然村”分别是:学岗、史卜、高湾、中湾、上湾、大埠口、黄元、吉安、蔡畈、三湾、胭脂坳、红星、东岳庙 13个基层村。
等级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2035年)
镇村等级 |
称谓 |
个数 |
人口规模(人) |
镇村名称 |
一级 |
集镇 |
1 |
7160 |
关庙集镇 |
二级 |
中心村 |
4 |
400-600 |
仙桃村仓房中心村、大埠口村三河中心村、墨园村万湾中心村、胭脂村河坪中心村 |
三级 |
自然村 |
13 |
200-400 |
学岗、史卜、高湾、中湾、上湾、大埠口、黄元、吉安、蔡畈、三湾、胭脂坳、红星、东岳庙 13个基层村 |
第十六条. 乡域空间结构
规划确定关庙乡乡域空间结构为“一核、两轴、多点”,形成集镇带动中心村,中心村带动自然村的空间结构改造扩建网络。
“一核”——即关庙集镇;
“两轴”——即东西向交通发展轴和南北向县域旅游环线轴;
“多点”—— 即关庙乡域内的中心村和自然村,重点发展仓房中心村、三河中心村、万湾中心村、河坪中心村四个中心村。
第十七条. 乡域产业发展
规划确定关庙乡乡域的经济片区指由北部的高山经济林业区,西部为生态农业示范区和东部为特色山核桃林业种植区。
西部生态农业示范区:空间涵盖了关庙乡的大埠口村、胭脂村和关庙村大部分区域等。在规划中,这部分村庄在继承原有农业优势的基础上,把农业跟经济作物、生态结合,发展成生态农业示范区,并利用有特色的产品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整个乡域的经济发展水平。
北部高山经济林业区:因地制宜发展高山种植业,依托现有经济林业和高山有机蔬菜种植产业,同时围绕高山线路发展山体旅游产业,利用现有居民点完善整个旅游相关配套的服务设施。
东部特色山核桃林业种植区:主要依托仙桃村现状万亩野生山核桃林基地,大力打造山核桃品牌基地;同时通过县域内过境道路的改善,沟通与邻近河南省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交通联系,促进关庙乡境内的旅游发展。
第十八条. 乡域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严格执行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乡域镇村体系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协调一致,稳步开展村庄撤并后用地的复垦工作,确保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全乡基本农田做到定面积、定位置、定质量、定指标、定规划。以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为重点,在保证全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配置土地,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规划指标
全乡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人均120平方米以内。
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结构规划
关庙乡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调整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村镇建设用地扩展,包括农民居住点缩并、迁移及闲置土地的利用;
交通用地和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原有建设用地及其它废弃地的复垦。
第三章 乡域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一条. 乡域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本着“加强对外交通联系,改善区域交通条件”的宗旨,首先应完善乡域主要交通系统,根据已有规划项目情况,乡域主要道路形成“一横一纵”对外交通格局,内部通过主要道路打通至各个居民点的村村通道路。
“一横”:现状060县道改建为省道S448,远期拓宽路幅,形成12米的道路红线宽度,形成乡域一级道路。
“一纵”:即通过县域旅游西环线的建设,将现状至Y019乡道改建升级为县域旅游西环线,打通汤家汇镇至沙河乡的旅游通道。同时也解决了乡域内南北方向交通的瓶颈。规划中的S441从斑竹园镇至胭脂村在现有的道路基础上进行改造,在沙河乡境内与县域旅游西环线进行衔接。
村村通道路:呈支状,路面宽度为3.5m,联系各个行政村的中心村和自然村。
本次规划保留在集镇东侧的现状加油站点,便于服务过往车辆需求,
第二十二条. 乡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给水规划
水源:关庙乡地表水资源丰富,规划以地表水作为水源。中心村、基层村要求有1个水塘或水库,作为消防水源。
采用人均用水量指标法对乡域用水量进行预测。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取集镇近期人均综合用水量150L/人•天,远期均综合用水量200L/人•天,集镇外人均综合用水量:160L/人•天。规划期末,乡域总人口1.32万人,集镇人口0.7万人。由上,预测出乡域最高日总用水量为0.26万吨/日。
水厂:现状给水厂位于集镇镇区南侧,供水范围主要为集镇居民。根据需要应设置天然雨水收集储存设施,用于补充供给道路、绿化浇灌。
排水规划
至2035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规划远期在集镇新建一处生态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为日处理1200吨,污水经重力自流由污水管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厂及处理站,经生态污水处理技术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道下游。各中心村设置小型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电力规划
乡域供电电源主要来源于集镇的35kv变电所。规划关庙乡域内电网有10KV中压配电网,380/220V的低压配电网构成。
乡域供电以10KV作为输电压向乡域各中心村和基层村供电,沿主要道路架线。各农村居民点要有变配电房,保证全乡居民安全用电。
集镇保留现状35KV变电所,未来对35kv变电所进行改造扩容。线路沿乡域主要道路敷设,使电网布局更加合理可靠,进一步提高供电能力。
电信邮政规划
现状关庙乡电信所和邮政所均位于关庙乡集镇,服务范围为关庙乡全境。
根据金寨县县总体规划,至规划期末实现100%的乡镇通宽带。电信线路设置在电力线走向的道路另一侧架设。规划扩建关庙乡集镇的邮电所,并在各中心村设邮政代办点。
环卫设施规划
现状在集镇东部设置一座垃圾转运站,靠近对外道路,方便运输。集镇、中心村和基层村设垃圾收集点,统一按照标准分类收集至集镇的垃圾转运站,再运送至金寨县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乡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集镇公共服务设施包括:
行政办公机构:乡政府,派出所等;
教育机构: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医疗卫生:中心医院,卫生防疫站等;
社会福利:公墓;
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品交易市场等;
商业金融:相对齐全的便民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文化活动中心等。
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村委会;
教育机构:幼托等;
医疗卫生:卫生室;
文化科技:文化站;
商业服务:基层商店,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机具供应、修理、租货。
第四章 乡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
第二十四条. 产业政策与布局
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产业,严格控制能耗大、污染重的新建项目。
集镇上严格控制发展小型工业企业,中心村与基层村应不设置有污染型企业。
第二十五条. 环境敏感区控制与保护策略
城镇建设控制包括水源地保护区、河流水系及滨河地带、农田保护区,它们是环境敏感地区,乡域规划就各保护区内的建设进行相应管制。
第五章 乡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二十六条. 防洪规划
到2035年,关庙乡属于4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八道河、沙河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八道河、沙河两侧规划大面积的生态景观绿地,兼做蓄洪调节水位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消防规划
(1)集镇
规划关庙乡集镇规划设置消防队1个,站级确定为乡镇二级消防队,负责集镇和全乡域的消防救援工作。在生产加工区的火灾易发部位按照要求配置手抬机动泵、灭火器等必要的灭火器材。
(2)中心村与基层村
① 建立村民消防组织;
② 同步建设村公共消防设施;
③ 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
④ 在村庄整治规划中,要落实消防规划设施的位置,对消防水源、公共消防栓、消防通道等要逐一安排。在道路整治中,应考虑大型消防车的通行,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路障、栏杆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 抗震规划
(1)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为非重点抗震防灾小城镇。但乡域内重点工程及生命线工程需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按基本烈度7度设防。合理确定城市生命线工程,对医疗卫生、食品供应、交通运输、防灾设施、通讯、党政机关等要严格按总体规划的要求建设。
(2)危险品仓库等选址在规划集集镇外围独立地段,设置必要的防护带。集镇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及停车场等,规划为震灾发生时的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
(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① 确定重点勘查、监测地段及地点。对危险地段及地点应尽早采取避让、治理措施。
② 将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纳入日常工作,定期、定时与灾害性天气突发时的不定性相结合,突出重点,照顾一般,开展监测、勘查、治理、避让工作,加强工程治理措施。
③ 以预防为主,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注意河堤、路堤等斜坡体的稳定性,避免因开挖等人为工程扰动造成斜坡失稳,在不能避免情况下应制定防范措施。
④ 工程建设前应事先加强地质勘察,查明地下地质环境状况,力求避开地下不良地质体。
⑤ 禁止超量开采地下水,防止塌陷地质灾害的发生。
⑥ 对开山、采矿应严加管理,防止采空塌陷。
第六章 乡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二十九条. 乡域建设空间管制
在乡域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将乡域用地划分为:
(1)适建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建设条件较好、生态敏感度低以及城镇发展需要的空间的地区。集镇与村庄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仍需根据本地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选择合理的开发模式、开发规模与强度。关庙乡域内适宜建设地区包括集镇及村庄建设用地;关庙乡重点开发区域约1.6平方公里,占镇域用地的 1%。重点开发区域是乡村人口集聚空间,城镇和中心村规划在本区域建设,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向本区域倾斜,可安排农业产化、乡村旅游等促进发展的项目建设,可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2)限建区: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富集区、风景区的一二级保护区、经济林、缓冲绿带、区域性交通廊道控制用地及一般农业生产用地等;关庙乡限制开发区域约37.3平方公里,占乡域用地的22 %。限制开发区域内原则上不规划中心村,少量规划保留的自然村,除发展旅游项目外,控制村庄用地扩大。
(3)禁建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河流水域控制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国家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大型生态绿地和坡度大于25%的山体和采煤塌陷区等。关庙乡禁止开发区域约127.4平方公里,占乡域用地的 77%,主要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 。
第三十条. 乡域建设空间管制细则
(1)集镇及村庄建筑用地管制
紧凑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防止镇村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规划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0m2,集镇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10m2。
(2)第二产业用地管制
乡域内基本不规划第二产业建设用地。
(3)乡域生态敏感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管制
① 整个水域生态敏感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② 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③ 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禁止受污染的水自然流入或人为排放进入水源地保护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倾倒垃圾、渣土和其他固体废弃物;
④ 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药捕杀鱼类;鼓励在水源地保护区植树种草,以净化环境,涵养水源;
⑤ 严禁在水源地及其附近地区进行矿产开采、搞地下建筑和大型建筑,以防水源地保护区的地质构造和生态植被遭到破坏;
⑥ 水源地保护区的土地不得作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用地使用;
⑦ 保护区附近不得建设化工、造纸、制药、制革、印染、电镀、冶金以及其他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其他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安徽省、六安市及金寨县县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3)不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尤其应提高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远期(2035年)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m²以内。鼓励本区内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活动。
第三十一条. 农业用地保护与管制
(1)基本农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 禁止占用农业地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城镇、镇村、开发区和工业区建设。
(2)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农业用地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种植结构,但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鱼塘、种果树。
(4)禁止挖沙、取土、烧砖、建坟、采石、采矿、建房等非种植业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5)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根据关庙乡总体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七章 集镇总体规划
第三十二条. 集镇用地发展方向
本次关庙乡总体规划中的集镇建设应当以向东,向南发展为主,严格控制向西、北发展。
第三十三条. 城镇性质
金寨县县域西部一般城镇,以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和特色资源开发利用为主导的养心宜居型小城镇。
第三十四条. 城镇规模
近期(2023年)集镇建设用地规模为56.7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1.2平方米;
远期(2035年)集镇建设用地规模为77.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8.66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 总体空间结构
根据集镇职能和用地结构,规划集镇空间形成“一轴、一带、三组团”的格局。
一轴
两轴即镇域主要道路裕民路和河源路。受山体、河道条件限制,道路发展对于关庙集镇的发展尤为重要,通过裕民路和河源路的建设,将建设两条道路之间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一带
沿牛山河两侧打造的绿色亲水景观带。
三组团
老镇区组团主要是在原有集镇的建成区的基础上,主要以居住配套,商业贸易及服务配套设施为主。未来根据城镇发展,形成东部新区组团和北部生活组团。
第三十六条. 居住用地
规划的居住用地总用地27.2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5.04%。
第三十七条. 公共服务用地
集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23.9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0.84%。
第三十八条. 工用设施用地
规划后集镇市政工程设施主要为一座自来水厂、一座污水厂,变电所、垃圾中转站、电信所和邮政所各一处。规划后工程设施用地面积为1.33公顷,占总建设面积的0.62%。
第三十九条.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城镇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6.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2.15%,人均建设用地22.49㎡。
结合现状路网情况,规划采用方格网式的道路系统,路网间距200-300M。规划道路等级主要分为主干路(2条)、干路(5条)。
第四十条.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8.21公顷,占城镇总建设用地的7.59%,人均建设用地11.47㎡。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2.85公顷。
规划公共绿地主要是结合集镇未来中心广场以及主要道路设置小型游园,其规划与建设对于居民生活环境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
第八章 集镇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十一条. 供水工程规划
用水量预测:城镇人均综合用水量近期采用为150升/人•日,远期200升/人•日的用水标准。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用水量计0.70万吨/日,考虑消防用水及未预见用水量按总用水量的10%计算,则预测至2035年,关庙乡集集镇用水规模为0.15万吨/日。
水厂:给水管在集镇全覆盖,满足关庙集镇居民用水需求,规划对现有自来水厂规模进行提升。
第四十二条. 排水工程规划
为保护水体环境质量,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根据现状条件和总体布局,规划建成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排放采用“分区排水,就近排放”的原则,就近排入管渠,最终排入水体。
第四十三条. 污水工程规划
远期根据县域污水专项规划要求设置污水处理厂,占地为0.30公顷,集镇污水排放规模折减计算,近期污水量为给水量的80%,远期取85%。经过计算,城镇污水排放总量近期为0.12万吨/日,远期为0.13万吨/日。集镇的污水管网主要采取重力式污水管,集镇污水重力管管径d300-d800,污水管一般位于道路路西或路北,污水从南向北汇集后送入污水处理设施。
第四十四条. 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充分利用关庙乡集镇现有的供电设施,规划保留现状35KV变电站,远期扩容,以10KV主干线伸入负荷中心,环网接线,开环运行。镇区内各用户根据实际需要建设若干个10KV变配电所,电源由10KV主干线路支线引入。
第四十五条.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邮政电信所,占地为0.1公顷。规划扩建原有电信所、邮政所,利用社会力量办理邮政业务。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视系统规划
规划保留现广播电视站,并增加提高其设备的数量及质量,光缆线路规划为沿路地下埋设,规划有线电视线路与电讯线路共沟敷设。
第四十七条. 消防规划
消防站布局按照报警5分钟能到达责任区边缘要求,规划一座乡镇二级消防队,规划消防队位于镇公共服务中心内,按照规模配置相关器材。
消防通道间距为150--200米,消防道宽度不小于4米,一般按6米设置,街巷道路无断头路,居住小区及单位内部支路尽可能设回车场;沿街建筑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应设穿过建筑的消防通道。
第四十八条. 防洪排涝规划
集镇防洪达到二十年一遇的标准进行设防。本次规划充分考虑了内涝影响,为此,提出在完善雨水排除机制的同时,应尽快完成污水管网的铺设与沟渠的开挖,保证雨水迅速排除防止内涝,加高加固堤坝,集镇排涝达到五年一遇的标准。
第四十九条. 抗震规划
总体设防目标为六度设防标准。供水、供电、交通、通讯、排水、燃气等生命线工程、重要工程、易生次生灾害工程经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后,按评价结果进行设防。
抗震规划要求集镇人口密度应控制在1万人/平方公里以下,建筑密度应控制在25%以内,并要符合避震疏散场地的要求。
要求变电所采用双向电源,配备自供电源;自来水管接头方式采用柔接标头,水管环网化;通讯线路实现环网化,并建立多渠道通讯方式,增设自供电源;增设消防站,完善消防栓设置。
对次生灾害的预防措施如下:对易燃易爆单位设防护带,满足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排水设施的建设等。
第五十条. 环保环卫规划
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建立健全物资回收体系,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垃圾产量。
(1)垃圾容器: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装垃圾收集堆放点的位置要固定。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大于70米,在新建居住区内,每四幢住宅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
(2)垃圾箱:垃圾箱一般设置在道路两旁和路口,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其设置标准:商业大街间隔25--50米设一个,交通干道间隔50--80米设一个,一般道路间隔80--100米设一个。
(3)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规划布点应根据人流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可结合商业金融用地布置。鼓励公厕与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合建,在集镇主要街道两侧、公共设施及大型商业、市场、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公共厕所,规划公厕共2座。
(4)洒水车供水器:为节省投资,又方便洒水车用水,降低运行费用,规划在主要道路上结合消防栓作为环卫洒水供水器。设置间隔:主干道、商业街为700--1000米,其它道路为1200--1500米,规划消防站位于兴业路与中心路东南侧。
(5)垃圾转运站:规划以建小型机械化集装箱式垃圾转运站为主,保留现状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为0.28公顷。
(6)环卫工人作息点:结合垃圾转运站、公厕等设置。
第九章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第五十一条. 环境保护目标
(1)在发展经济建设同时,创造一个良好居住区生态环境,使之成为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全、空气新鲜、水质清澈、宁静舒适、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的现代小城镇。
(2)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河流符合水体功能区划标准,噪声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各类功能区域标准。
工业污水处理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主要河流水质达国家三类地面水标准,饮用水源达标率达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镇区噪音昼夜等效声级控制在45-55分贝,;镇区绿化覆盖率35%。
第五十二条. 环境保护的标准
大气保护执行《国家大气环境污染质量标准》(GB3095-96)
环境噪声控制执行《国家城市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地表水保护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WKB1-199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96)
第五十三条. 大气环境保护
改变能源结构,逐步实现居民生活燃气化、电气化。
加强绿化和生态植被的保护,城镇交通性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
完善过境交通和集镇道路系统,交通工具安装废气净化设备,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以SO2和TSP作为控制因子,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对其它生活废气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实行浓度控制。
大气保护区:根据城镇规划用地的布局和城镇未来的发展情况,规划共设二类大气保护区:工业用地及周边相应地区为三类大气保护区,公共绿地周围及其余建设地区均为二类大气保护区。
第五十四条. 噪声控制规划
加强交通干道两侧绿化建设,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加强对机动车辆和建筑施工场地的管理,减少交通和施工噪音。
噪声控制标准(单位:分贝)
地 段 |
白天平均噪声 |
夜间平均噪声 |
公 园 |
45 |
30 |
居住区 |
50 |
40 |
商业区 |
55 |
45 |
工业区 |
65 |
55 |
交通干道 |
70 |
55 |
第五十五条. 水环境保护
集镇内部有河流、沟渠,集镇周边有部分小型的水系,对于这些水系的利用和保护,是丰富集镇环境景观重要手段,因此要注重水环境的保护。集镇外围小型的河流、沟渠、塘坝周边均要重点绿化。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河渠等自然水体。
城镇内的自然水体均为III类水体保护区,进入该类水体的污水应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
第五十六条. 固体废弃物控制规划
严格控制有害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统筹安排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农副业弃物等)的处理。
第五十七条. 城镇环境建设
合理规划镇区人口、劳力、土地、河流、能源、资源以及各项设施,从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统一布局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把关庙乡建设成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
第五十八条. 生态建设目标和措施
(1)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自然环境的保护要遵循生态规律,在确保自然资源永续增殖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耕地,控制土壤污染,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森林,防止乱砍滥伐,逐步建立起经济发展的生态屏障。
(2)生态建设的措施
①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对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实行“占地许可证”制度,征收土地使用补偿费,保护土地资源。
② 按照生物资源固有的生态规律,执行正确的经营政策,建立以资源合理利用为基础的生产经营联合体,实行资源有偿使用。
③ 矿产开发和工程建设都要进行生态影响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五十九条. 近期建设规模
近期集镇人口规模5100人,建设用地规模56.7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1.22㎡/人。
第六十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
道路工程
1、 改造整治集镇裕民路和关庙老街沿线两侧建筑以及绿化配置,疏通集镇主要道路。
2、新建河源路,长度1.4公里,道路红线18m。
3、新建墨园路,长度0.4公里,道路红线16m。
4、新建银山路,长度0.5公里,道路红线12m。
公共服务工程
1、 新建乡镇级为民服务中心,补缺城镇建设短板,改造现有政府办公场地。
2、 对乡镇公交站点进行建设,解决城镇居民出行问题。
3、 结合道路改造,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新选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4、 结合小学和医院公共配套项目资金,对现状医院和小学进行升级改造。
5、推进河源路西侧移民安置点建设。
6、对集镇现状水系进行梳理,对现有黑臭水体进行清理。
7、对集镇特色农贸交易市场进行选址建设,改善现状无序经营的状况。
市政基础设施
1、对现状35kv变电站进行升级改造,预留扩展用地。
2、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对现状集镇雨水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实行雨污分流。
3、结合集镇建设,在城镇东南侧新建的一处小型停车场。
4、对现状集镇乱打乱建线路进行梳理,做到线路有序,避免因老旧线路问题引发火灾等问题。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六十一条. 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保证规划实施
(1)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完善加强规划编制与规划研究工作,编制各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建立新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
(2)加强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宣传,充分认识规划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提高各级领导和群众的规划管理与参与意识。
(3)严格执行村镇建设制度和法定规划管理程序,特别是加强村镇结合部的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监察、强化实施规划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保证规划各个层次与阶段的实施,强调规划的龙头作用,突出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第六十二条. 创新管理制度,促进区域协调
(1)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对规划管理从更广的空间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管理机构转变观念,勇于制度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2)村庄布局调整与现状的土地制度发生矛盾,要求在保持农村土地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把土地调整与村庄布局调整结合。
第六十三条. 建立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1)完善土地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和培育房地产市场,强化城镇土地一级市场的统一开发管理。要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把土地利用引导到对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整和改造上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2)建立城镇土地储备制度,政府委托的机构通过征用、收购、换地、转制和到期回收等方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并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组织进行土地开发的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加强村镇协调发展,调整农村产业布局,引导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和交易。
(1)引导用地和产业要素集聚。严格控制用地审批,通过置换手段将建设用地向集镇、工业集中区集中,严格限制乡镇企业新的零星布点,把小型、分散的各类企业集中到工业集中区,对建设项目从严控制,避免盲目无序发展。
(2)鼓励农村土地整理。对按规划集中迁建的农村居民点和工业企业,已退宅还田、退建还耕的土地,经整理、复垦后,实行城镇土地批租上的优惠政策。
第六十五条. 实施经营城镇战略,拓宽城镇建设资金渠道
(1)树立“经营城镇”理念,促进城乡经济增长,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实现城镇整体效益最大化。
(2)重视总体规划在经营城镇中的指导意义,使整个城镇实现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从广度和深度上使城镇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3)拓宽城镇基础设施融资渠道,经营好城镇无形资产,创造城镇新的发展动力。
(4)建立多元化的经营机制,充分利用城镇资源,搞好土地经营,推进分散的乡村企业向工业集中区搬迁改造,加强政府对土地的集中调控,建立土地配置和土地价格市场形成机制。
(5)突出城乡特色,打造城乡品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册和说明书组成,规划文本和图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六十七条. 本规划由金寨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划自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关庙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管理。
第六十九条. 需对本规划的某些内容进行局部调整时,应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需进行重大调整,则应根据有关法定程序,报原规划审批部门审批。
附表:
表1 集镇现状用地构成表(2018年)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m2/人) |
|
1 |
R |
居住用地 |
15.92 |
30.50% |
36.98 |
|
2 |
C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6.06 |
30.77% |
37.31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2.38 |
4.56% |
5.53 |
||
中小学用地 |
4.83 |
9.25% |
11.22 |
|||
文化设施用地 |
0.19 |
0.36% |
0.44 |
|||
医院用地 |
0.47 |
0.90% |
1.09 |
|||
商业金融用地 |
5.85 |
11.21% |
13.59 |
|||
集贸市场用地 |
2.34 |
4.48% |
5.44 |
|||
3 |
M |
工业用地 |
0.27 |
4.92% |
0.63 |
|
5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6.1 |
22.15% |
37.40 |
|
其中 |
道路用地 |
15.85 |
21.62% |
36.82 |
||
广场用地 |
0.25 |
0.23% |
0.58 |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59 |
0.62% |
1.37 |
|
其中 |
公用设施用地 |
0.38 |
0.24% |
0.88 |
||
环卫设施用地 |
0.08 |
0.32% |
0.19 |
|||
防灾设施用地 |
0.13 |
0.06% |
0.30 |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3.26 |
7.59% |
7.57 |
|
其中 |
公共绿地 |
1.3 |
0.61% |
3.02 |
||
防护绿地 |
0.49 |
6.30% |
1.14 |
|||
总计 |
|
总用地 |
42.2 |
100.00% |
101.25 |
注:现状集镇常住人口4305人。
表2 近期集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023年)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m2/人) |
|
1 |
R |
居住用地 |
21.56 |
38.01% |
42.27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16.06 |
28.31% |
31.49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2.38 |
4.20% |
4.67 |
||
中小学用地 |
4.83 |
8.52% |
9.47 |
|||
文化设施用地 |
0.19 |
0.33% |
0.37 |
|||
医院用地 |
0.47 |
0.83% |
0.92 |
|||
商业金融用地 |
5.85 |
10.31% |
11.47 |
|||
集贸市场用地 |
2.34 |
4.13% |
4.59 |
|||
3 |
M |
工业用地 |
0.5 |
0.88% |
0.98 |
|
5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14.75 |
26.00% |
28.92 |
|
其中 |
道路用地 |
14.5 |
25.56% |
28.43 |
||
广场用地 |
0.25 |
0.44% |
0.49 |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59 |
1.04% |
1.16 |
|
其中 |
公用设施用地 |
0.38 |
0.67% |
0.75 |
||
环卫设施用地 |
0.08 |
0.14% |
0.16 |
|||
防灾设施用地 |
0.13 |
0.23% |
0.25 |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3.26 |
5.75% |
6.39 |
|
其中 |
公共绿地 |
1.3 |
2.29% |
2.55 |
||
防护绿地 |
0.49 |
0.86% |
0.96 |
|||
总计 |
|
总用地 |
56.72 |
100.00% |
111.22 |
注:近期常驻人口5100人。
表3 远期2035年集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m2/人) |
|
1 |
R |
居住用地 |
27.26 |
35.04% |
38.07 |
|
2 |
C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23.99 |
30.84% |
33.51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2.38 |
3.06% |
3.32 |
||
中小学用地 |
4.83 |
6.21% |
6.75 |
|||
文化设施用地 |
0.19 |
0.24% |
0.27 |
|||
医院用地 |
0.47 |
0.60% |
0.66 |
|||
商业金融用地 |
10.85 |
13.95% |
15.15 |
|||
集贸市场用地 |
5.27 |
6.77% |
7.36 |
|||
3 |
M |
工业用地 |
0.91 |
4.92% |
1.27 |
|
5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6.1 |
22.15% |
22.49 |
|
其中 |
道路用地 |
15.85 |
21.62% |
22.14 |
||
广场用地 |
0.25 |
0.23% |
0.35 |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33 |
0.62% |
1.86 |
|
其中 |
公用设施用地 |
0.64 |
0.24% |
0.89 |
||
环卫设施用地 |
0.38 |
0.32% |
0.53 |
|||
防灾设施用地 |
0.13 |
0.06% |
0.18 |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8.21 |
7.59% |
11.47 |
|
其中 |
公共绿地 |
2.85 |
0.61% |
3.98 |
||
防护绿地 |
5.36 |
6.30% |
7.49 |
|||
总计 |
|
总用地 |
77.8 |
100.00% |
108.66 |
表4 集镇规划道路一览表(2035年)
关庙乡总体规划道路一览表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性质 |
道路长度 |
红线宽度 |
断面 |
|
1 |
河源路 |
主干路 |
1385 |
18 |
3+12+3 |
|
2 |
裕民路 |
主干路 |
910 |
12 |
3+6+3 |
|
3 |
关庙老街 |
次干路 |
1050 |
12 |
3+6+3 |
|
4 |
河滨路 |
次干路 |
780 |
16 |
3+10+3 |
|
5 |
关沙路 |
次干路 |
1050 |
12 |
3+6+3 |
|
6 |
墨园路 |
次干路 |
370 |
16 |
3+10+3 |
|
7 |
银山路 |
次干路 |
450 |
12 |
3+6+3 |
|
8 |
胭脂路 |
支路 |
800 |
9 |
2+5+2 |
|
9 |
创兴路 |
支路 |
300 |
9 |
2+5+2 |
|
10 |
民强路 |
支路 |
240 |
9 |
2+5+2 |
|
11 |
仙桃路 |
支路 |
150 |
9 |
2+5+2 |
|
12 |
未民路 |
支路 |
150 |
9 |
2+5+2 |
表5 规划2035年关庙乡村庄人口
村名(现状) |
村名(规划) |
人口(人) |
用地面积(公顷) |
人均建设用地(m2) |
关庙村 |
并入集镇,保留史卜 |
300 |
3.6 |
120 |
仙桃村 |
仓房中心村、高湾、中湾、上湾 |
1500 |
18.0 |
120 |
墨园村 |
万湾中心村、蔡畈、三湾 |
1000 |
12.0 |
120 |
大埠口村 |
三河中心村、大埠口、黄元、吉安 |
1050 |
12.6 |
120 |
仙桃村 |
河坪中心村、红星、东岳庙 |
1000 |
12.0 |
120 |
银山村 |
学岗 |
300 |
3.6 |
120 |
合 计 |
6050 |
72.6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