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安排】关于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六批衔接资金暨第二批庐江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4-11-28 09:54来源:金寨县关庙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金农工〔202413

梅山镇、槐树湾乡、关庙乡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304号)及2024年度庐江县专项帮扶资金预算,经2024914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六批衔接资金暨第二批庐江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二、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人采购60万元以上的工程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申报采购计划、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绿色创新采购政策、完成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6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以及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工程在招标采购阶段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四、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县级竣工验收制、项目审计决算和报账制等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项目,切实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确保批复项目90天内开工建设,同步做好项目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五、切实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资金计划(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补助标准 建设期限 绩效目标 联农带农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 支持方式 备注
合计 省级 庐江
        50 50 0
1 墨园村蛋鸡厂建设项目 关庙乡政府
舒期颐
新建 墨园村 50 50 新建钢构厂房蛋鸡场一座及配套设施等 1100元/平方米 2024年9-12月 受益群众1260人,其中脱贫人口120人,项目使用年限10年。 改善脱贫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生产发展、脱贫致富 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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