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监督渠道】金寨县南溪镇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指南

2021-09-09 10:11来源:金寨县南溪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 补贴对象

符合《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金寨县2020年度中药产业(西山药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在本县的中药材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产业扶贫效益显著,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以及中药产业大户、从事中药生产服务的单位(个人)。

2. 补贴范围

主要三个方面:1、现代中药农业项目扶持政策方面:包括基地建设、种源保护、良种繁育、种植标准;2、现代中药工业项目扶持方面:包括中药研发、中药饮片、中药保健品生产许可认证、购买设备,科研平台建设;3、中药品牌创建方面:包括“十大皖药”示范基地建设等。

3. 补贴标准

当年新发展天麻、茯苓、黄精集中连片规范化栽培3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限额30万元。天麻基地必须是集中连片(自然田冲中断不超过两处)栽培,必须是培育天麻根茎的基地,天麻栽培的密度必须达到400窖/亩以上,每窖面积不少于1㎡。茯苓必须是集中连片(自然田冲不超过两处)栽培,必须是当年新发展的,栽培密度必须达到400窖/亩以上,每窖不少于1㎡。黄精必须是集中连片(自然田冲中断不超过两处)栽植,必须是2019年秋冬或今年春季栽植,且今年出苗达6000株/亩的。林下栽培或与其他作物基地套种的,每亩不低于4000株,而且须规范栽培,管理到位,认定面积按照栽6000株折算。对新发展20亩以上种植灵芝、桑黄基地的,每亩一次性奖补3000元,限额30万元(鼓励灵芝、桑黄立体栽培、无土栽培,以节约土地。)。灵芝栽培密度8000-10000棒/亩,桑黄栽培密度7000-8500棒/亩,立体栽培的以架栽层数累计计数后,按常规密度折算。大棚栽培的,根据智能大棚、钢架大棚、简易大棚等级和造价投入按照每平方米造价20%、15%、10%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去年已获奖补今年继续使用的大棚不予奖补。

4. 申请程序

1、企业、单位、个人申报;

2、所在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初审;

3、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审核材料;

4、县中药产业中心委托并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验收;

5、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根据验收结果,报县西山药库建设工作领导组审批;

6、审批结果在金寨县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项目报账程序及要求报账,兑现奖补资金。

5、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表;企业等经营主体及大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基地照片;土地流转合同及分户统计表(自家土地提供土地确权复印件);大棚奖补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大棚建造合同、拨款证明等相关资料。

6.咨询电话

0564-7726060

7.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8.办理时限

2020年8月31日前

9.联系方式

0564-7726060

10.举报电话

0564-772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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