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计划批复文件】关于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3-09-18 11:32来源:金寨县南溪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无南溪镇项目计划安排)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2023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到县资金批次、投资规模,经79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组织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批复的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项目组织实施和工程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计划下达之日起60日内项目开工、1220日前完成项目审计和资金支出任务。

二、严格公告公示制度

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等公告公示工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要在工程现场设置工程概况等标志标识牌。

三、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四、强化资金项目监管

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督查调度,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擅自使用项目结余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附件:金寨县2023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xlsx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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