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内容】南溪镇2023年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公告
南溪镇2023年第二批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公告 | ||||||||||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二批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金农工办〔2023〕45号)文件要求,南溪镇2023年道路水毁恢复项目已经竣工验收通过,现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 ||||||||||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 ||||||||||
监督举报电话:0564-7726023(南溪镇政府)、0564-7359658(县乡村振兴局)、12317(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 | ||||||||||
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南溪镇明强社区南溪镇政府 | ||||||||||
电子邮箱:nanxidzb@163.com | ||||||||||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实施结果 | 检查验收结果 | 绩效目标实现 | ||||
1 | 南溪镇2023年道路水毁恢复项目 | 南溪镇2023年道路水毁恢复项目于2023年9月26日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实施,实施地点为门前等9个村,建设内容为水毁修复地点21处,新建护岸共计总长约325米,其中:7米高护岸长16米、4.5米高护岸长21米、4米高护岸长99.4米、3.5米高护岸长60米、3米高护岸长79米、2.5米高护岸长29米、2米高护岸长8米、1.5米高护岸长13米;破碎路面修复硬化约420平方米,沉砂池10座等,计划总投资120万元 | 项目合同金额121.51万元,拨付安徽鸿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2.9万元,余下48.61万元待审计决算后据实支付 | 项目于2023年11月24日完工,实际建设工程量为新修C20毛石砼护岸总长261.5m,浆砌石护岸总长103.8m,沉砂池11座等 | 2023年11月27日,经镇项目办、监理单位安徽精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竣工验收合格 | 受益脱贫人口270人,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