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1月12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010号 |
汪德金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汪德金 |
92341524MA2QGLW1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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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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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4]1011号 |
徐西付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徐西付 |
92341524MA2QGLHX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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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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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4]1012号 |
金寨县建花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建花百货超市 |
92341524MA2QG1D82W |
王建华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122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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