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3月15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金市监处罚[2024]1096号 |
童品凤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童品凤 |
92341524MA2QD3BJ9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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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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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市监处罚[2024]1097号 |
余浩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余浩 |
92341524MA2PH6Q16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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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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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市监处罚[2024]1098号 |
詹建华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詹建华 |
92341524MA2PHHTX7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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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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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市监处罚[2024]1099号 |
金寨县刘奎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刘奎便利店 |
92341524MA8NCOED3L |
刘奎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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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市监处罚[2024]1100号 |
张经纯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张经纯 |
92341524MA2P075T1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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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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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市监处罚[2024]1101号 |
汪能芳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汪能芳 |
92341524MADBLTXR5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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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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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市监处罚[2024]1102号 |
金寨县外婆湾麻辣烫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 |
金寨县外婆湾麻辣烫店 |
92341524MAD1385A3B |
周其山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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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市监处罚[2024]1106号 |
金寨县南溪镇曹畈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金寨县南溪镇曹畈村卫生站 |
92341524MA8NC0ED3L |
刘奎 | 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第一款第1目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