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南溪镇2023年9月8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2023-09-08 10:17来源:金寨县南溪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3〕1399号 金寨县大拇指无标签食品案 金寨县大拇指蛋糕店 92341524MA8PB0TM9E 洪迪兵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散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本)》第124条第二款、第116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3元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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