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后公示】金寨县南溪镇门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
《金寨县南溪镇门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
批后公告
《金寨县南溪镇门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于2025年1月24日取得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复(金政秘〔2025〕1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门前村行政村的行政范围为1712.76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六安市山地越野休闲度假目的地、金寨县红色旅游观光重要节点、金寨交通要地,南溪醉美东门。
形象定位:南溪东门 桑韵乡村。
发展目标:以现状种植、养殖为基础,优化乡村产业体系,强化三产联动,融合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综合体、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复合型产业;对现状居民点进行发展潜力评价、对乡村体系、居民点布局,进行分类引导;引入以出行时间和空间距离为考量的生活圈理论,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服务设施,强调分级、分类、分期控制;依据乡村风貌基本特征,挖掘自然景观和地域文化,在村域范围内分区、分要素制定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建筑风格等要求。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门前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门前村居民点分为提升型2个、稳定型3个、收缩型7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门前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237.17公顷调整为244.26公顷,增加7.09公顷;林地由1328.27公顷调整为1329.06公顷,增加0.79公顷;草地减少0.14公顷;园地减少2.24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10.71公顷调整为12.65 公顷,增加1.94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由41.00公顷调整为45.19公顷,增加4.19公顷;商业用地增加0.38公顷,工业用地增加8.70公顷;规划用途留白0.34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24.28公顷调整为25.20公顷,增加0.92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根据门前村农业产业的空间分布特征以及现状农业产业基础条件,基于交通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在布局上考虑依托重要交通线,并结合社会经济状况,按照空间邻近性、整体性、系统性、有机性的空间组织原则。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依托红色立夏节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度假高地。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农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安置区建设等9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25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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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规模 |
建设时限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
宅基地整理 |
近期搬迁撤并村及已搬迁村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 |
2.05公顷 |
2024-2027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I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
50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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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 |
林地修复 |
居民点及河流周边林地修复 |
20.47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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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水面修复 |
水库水面修复整治 |
0.93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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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修复 |
沟渠清淤修复 |
15.16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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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水面修复 |
史河修复整治 |
3.27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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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塘水面修复 |
将村庄周边急需整理的水塘进行清淤和修复以及水库水系沿线打通 |
4.84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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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土地开发 |
村域南部现状存量宅基地整理,规划设施农用地 |
0.50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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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加工厂房配套项目 |
规划农副产品加工厂房用于农产品加工 |
0.77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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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开发 |
规划商业用地作为中药材及农副产品展销中心 |
0.34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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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砂厂项目 |
2.49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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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 |
文化旅游 |
依托规划和襄高速公路下道口将存量建设用地及其周边扩建规划为商业用地,用作特色民宿、农家乐等项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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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 |
污水处理 |
现状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居民点各新建一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三格式化粪池,污水管网铺设 |
9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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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工程 |
主要区域是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业区,主要建设项目有农田机耕路建设、灌排泵站改造,田间电网铺设等内容 |
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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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活动广场 |
现状无健身活动场地的保留居民点各新建一处健身活动场地 |
9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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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 |
现状无公共厕所的保留居民点各新建一处 |
9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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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治理 |
沿路增设垃圾桶,公共区域增设分类垃圾箱,在保留自然村按照5-10户/个增设垃圾桶 |
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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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设施 |
道路畅通工程 |
规划保留自然村内部巷道路名硬化提升及通村道路修缮 |
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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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沙厂周边道路 |
1.6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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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 |
现状无停车位的居民点各新建若干停车位 |
9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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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改造 |
现有农房改造 |
保留居民点的住房改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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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 |
卫生改厕 |
消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旱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
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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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巩固提提升 |
由南溪镇自来水厂统一供水, 完善给水管道铺设 |
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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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塘清淤整治 |
对保留的水塘清淤复绿,居民活动频繁区域设置游园步道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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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绿化美化 |
结合村庄实际,在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村庄周围、村内公共场所及重要节点等地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鼓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实施庭院美化,达到”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50%,村庄建成区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的目标。 |
保留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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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建设 |
安置 |
在门前进行集中安置 |
15.14公顷 |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237.17公顷,已落实核实处置后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178.3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18.62 公顷。主要用于种植蔬果,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1329.0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林和其他林。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2.6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45.79 公顷。主要用于村庄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2 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51公顷。主要用于商业设施建设。
8.工矿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9.24公顷。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无采矿用地。
9.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25.29公顷。主要用于公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22公顷。主要用于设施建设。
11.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47公顷。主要用于殡葬和军事设施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2.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34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3.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25.20公顷。主要为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沟渠、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