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后公示】金寨县南溪镇丁埠村村庄规划(2021-2035)
《金寨县南溪镇丁埠村村庄规划(2021-2035)》
批后公告
《金寨县南溪镇丁埠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于2025年1月24日取得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复(金政秘〔2025〕1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丁埠村行政村的行政范围为2953.14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金寨县”两源两地“研学基地、红色文化基地示范村、南溪镇丝绸文化基地、红色旅游观光重要节点、南溪镇商贸服务型城镇副中心。
发展目标:立足于现有传统农业基础、自然资源基础,以传统农业为基石,以乡村旅游为突破点,以“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为核心,促使乡村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打造集高品质农业生产、特色乡村旅游于一体的农旅结合示范区。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丁埠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丁埠村居民点分为提升型3个、稳定型5个、收缩型4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丁埠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林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241.89公顷调整为263.42公顷,增加21.53公顷;林地由2325.64公顷调整为2329.26公顷,增加3.62公顷;草地减少0.50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23.54公顷调整为26.81公顷,增加3.2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由61.87公顷调整为57.27公顷,减少4.60公顷;商业用地增加11.75公顷;规划用途留白0.87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152.86公顷调整为154.63公顷,增加1.77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中药材种植基地、桑苗种植基地、林下种养、蔬果立体种植基地;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中药材、食用菌、农副产品加工、包装;依托红色立夏节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度假高地——红色文创体验、立夏节起义遗址参观、龙井沟景区观光、马丁公路汽车越野赛、丁埠老街,文创市集、农耕文化体验、农家乐、驿丁埠民宿群。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农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8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26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规模 |
投资估算(万元)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
宅基地整理 |
近期搬迁撤并村及已搬迁村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 |
4.79公顷 |
25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I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
50.00公顷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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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 |
林地修复 |
居民点及河流周边林地修复 |
26.54公顷 |
50 |
内陆滩涂修复 |
河流两侧内陆滩涂修复整治 |
27.89公顷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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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修复 |
沟渠清淤修复 |
6.59公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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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水面修复 |
史河、牛食畈河等河流水面修复整治 |
138.92公顷 |
50 |
|
坑塘水面修复 |
将村庄周边急需整理的水塘进行清淤和修复以及水库水系沿线打通 |
1.98公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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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
土地开发 |
竹岭居民点西侧农用地整理,规划设施农用地 |
0.13公顷 |
20 |
农副产品加工厂房配套项目 |
规划农副产品加工厂房用于农产品加工 |
1.94公顷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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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 |
红色旅游 |
依托大王庙将存量建设用地周边扩建规划为”两源两地“研学基地、特色民宿、农家乐等 |
—— |
200 |
龙井沟景区观光 |
依托龙井沟生态环境打造龙井沟风景区,沿途建设售卖亭等商业设施 |
—— |
100 |
|
驿丁埠 |
围绕桑树和养蚕产业,利用产业基础+创意重点打造丝绸产业+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利用现状闲置房屋打造野奢民宿、餐饮、团建、文化书院、溯溪游乐项目,带动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
—— |
200 |
|
马丁公路汽车越野观光基地 |
依托马丁公路打造汽车越野等项目,以此来吸引游客 |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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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 |
污水处理 |
现状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居民点各新建一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三格式化粪池,污水管网铺设 |
5处 |
150 |
农田水利工程 |
主要区域是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业区,主要建设项目有农田机耕路建设、灌排泵站改造,田间电网铺设等内容 |
全村 |
150 |
|
健身活动广场、公厕 |
现状无健身活动场地、公共厕所的保留居民点各新建一处 |
多处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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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治理 |
沿路增设垃圾桶,公共区域增设分类垃圾箱,在保留自然村按照5-10户/个增设垃圾桶 |
全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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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设施 |
道路畅通工程 |
规划保留自然村内部巷道路名硬化提升及通村道路修缮 |
全村 |
100 |
S331\S448改扩建工程 |
道路改造拓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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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修建 |
原漫水桥东侧规划新建民桥 |
9米 |
100 |
|
停车场建设 |
现状无停车场的居民点各新建若干停车位 |
3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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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改造 |
现有农房改造 |
保留居民点的住房改造 |
—— |
—— |
人居环境整治 |
卫生改厕 |
消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旱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
全村 |
60 |
饮水安全巩固提提升 |
由南溪镇自来水厂统一供水, 完善给水管道铺设 |
全村 |
100 |
|
水塘清淤整治 |
对保留的水塘清淤复绿,居民活动频繁区域设置游园步道 |
保留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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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绿化美化 |
结合村庄实际,在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村庄周围、村内公共场所及重要节点等地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鼓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实施庭院美化,达到”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50%,村庄建成区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的目标。 |
保留自然村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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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25 |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240.3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0.2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14.87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2329.2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4.4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本村湿地28.94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6.8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7.27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3公顷,主要用于教育、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2.22公顷。主要用于商业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5.62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1.仓储用地
本村无仓储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42.40公顷。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2.03公顷。主要用于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6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7.74公顷,主要用于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3.82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其中用途留白0.87公顷,指标留白2.95公顷。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54.63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无其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