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委员会】南溪中心小学新校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南溪中心小学新校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了强化我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消除餐饮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特设南溪中心小学新校区餐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对人员、设施、管理、饭菜质量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一、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 张传亮
成 员: 袁建军 郝俊 张英海 毛劼 余琴
郑为民 蔡晓雨 徐波 徐静静 张阳阳
1、学校食堂责任人:张传亮(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每月)督查。
2、食堂安全监管:张英海 张阳阳 ,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同时是食堂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并进行定期(每周)督查。
3、食堂管理员:张英海,是学校食堂的具体管理员,对食堂餐饮的从业人员、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
二、责任追究
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体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三、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四、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五、组织每月一次的大型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排查,并及时上报解决。
六、配备食堂管理员、卫生管理员(闵国风)等专业人员,并使他们岗位相对稳定。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会。
七、南溪市场监管所及卫生院指导校内的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
八、南溪市场监管所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办证验证。监督食堂合同的履行情况。
九、排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
因玩忽职守,或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