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金寨县2022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2-06-04 15:20来源:金寨县白塔畈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202262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金寨县2022年第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资金计划、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和联农带农机制快速启动项目建设工作,确保60日内项目开工建设

二、严格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三、规范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四、加强资金项目监管。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金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6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