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和职责】金寨县白塔畈实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体系、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2025-03-05 15:00来源:金寨县白塔畈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消除餐饮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特成立金寨县白塔畈实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责任体系,对从业人员、设备设施、服务管理、餐品质量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和监督。

一、成立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

  长:何思桂

副组长:朱扬宏  李绪友  董帮兵

  员:各班班主任

二、管理人员职责

1、食堂法人:何思桂(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督查。

2、分管人员:何思桂,协助校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分管责任。

3、食堂安全监管员:各副组长为食堂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评、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并进行定期安全督查。

三、责任追究

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问题谁负责。

四、领导小组管理章程

1、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体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3、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的大型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并及时上报。

6、配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管理员等专业人员,并使他们岗位相对稳定。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会。

7、指导校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负责月末、期末食堂评优的把关工作。

8、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办证验证。监督食堂合同的履行情况。

9、排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因玩忽职守,或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五、监督举报电话

白塔畈实验学校:0564-7328019

白塔畈镇政府:0564-7328005

六、监督举报邮箱

412669133@qq.com

返回顶部